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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9 09:07:32 打印 字号: | |

 

2018)冀06911

   本院根据颜雨田、杨宣、韩文静、张春旺、保定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申请于2018912裁定受理河北威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8927指定河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北威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北威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115前,向河北威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锦绣街658号河北中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邮政编码:071000;联系电话:张军13831103267、张佳江1393318962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河北威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北威控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1115日上午9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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