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省高院批准保定高新区法院设立四法庭
作者:王蒙蒙 申子嫣  发布时间:2016-11-29 09:49:04 打印 字号: | |

   为使司法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地贴近基层、方便群众,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关于在全省设立一乡(镇)一法庭的通知》和市委、市中院相关要求,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开展和审判工作实际,申请设立基层人民法庭。1018日,省高院作出批复,同意将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大马坊人民法庭更名为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大马坊人民法庭;同意设立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贤台人民法庭、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朝阳街道办事处人民法庭和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保定高新区法院主要管辖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各类案件以及白沟新城范围内的各类案件,由于辖区内纠纷较多,群众诉讼不便,四个法庭的设立便于群众诉讼,减少百姓诉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司法、宣传司法、参与司法,能够大大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加强道德文明建设。四个法庭各设庭长一名,配备6-10名人民陪审员,保证能够满足法庭工作的需要。工作中,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简化程序,实现速审速裁,同时注重调解尽量做到即时履行。通过快立、快审、快结,有效化解矛盾,树立司法公信和权威,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宣传组
责任编辑:李琳
联系我们